現時有超過三成失業及就業不足的家庭陷入貧窮情況,唯綜援制度未足以保障所有失業及就業不足人士。失業情況不只影響基層人士,從事中等收入的職業及擁有中等學歷人士在疫情下同樣面對失業或就業不足的情況。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早前進行了「失業及就業不足面貌分析」,運用二手數據[1]進行分析,按2020年第三季的數據分析失業人士及家庭的特徵,並與過去兩年數據作比較,探討近日失業情況對哪些階層帶來影響[2]。
- 數據來源包括(1)政府統計處2015-2020年的綜合住戶統計調查及(2)社會福利署社會保障統計數字。
- 如非另有說明,以下部分以2020年第三季(7-9月)數據進行分析,有關數據並不包括外籍家庭傭工。
全港從事經濟活動的家庭
當中有17.1%的家庭
最少有一名成員面對
失業或就業不足情況
最少有一名成員面對
失業或就業不足情況
當中涉及
359,900個家庭
110萬人
359,900個家庭
110萬人
不同階層
的失業率
的失業率
與全港整體就業收入中位數相近的中等薪金職業
全港
$19,000
9.9%
工藝及
有關人員 $17,600
有關人員 $17,600
6.5%
文書支援
人員 $15,500
人員 $15,500
5.6%
機台及機器
操作員及裝配員 $15,000
操作員及裝配員 $15,000
學歷
8.9%
專上教育
(文憑/證書) (失業率高於低學歷人士)
(文憑/證書) (失業率高於低學歷人士)
8.4%
專上教育
(副學位) (失業率高於低學歷人士)
(副學位) (失業率高於低學歷人士)
8.1%
小學及中學
1. 設立短期失業援助
協助基層市民解決燃眉之急。
2. 放寬在職家庭津貼計劃
進一步下調職津最低工時要求,由72小時下調至36小時。
放寬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的六個月期間,職津基本津貼的申領資格予以下兩類個案:
- 2020年12月前曾領取職津,而每月工作少於36小時的家庭(包括失業家庭);及
- 2020年12月前不曾領取職津 ,在上述六個月期間中任何一個月家庭總工時達36小時或以上的家庭。
向所有合資格領取全額職津的家庭發放雙倍職津津貼。
3. 研究失業保險制度
不少中等階層受失業及就業不足情況影響,卻未必能在現存制度下得到保障,政府應全面開展失業保險制度的研究及諮詢,以協助不同階層的失業人士應對失業危機,在短期失業期間維持穩定生活。
4. 改善綜援制度
現時不少有需要人士被排拒於綜援制度之外,除了因為制度只針對最基層的家庭外,亦與制度的負面標籤、過於複雜、資訊透明度有關,政府應盡快檢視相關制度的設計及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