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老者及殘疾人士照顧者,除了面對精神壓力外,不少在經濟上亦遇到壓力。政府自2014年起,透過關愛基金推出了為護老者及殘疾人士照顧者提供生活津貼的試驗計劃,在本年的施放報告中,更進一步宣佈會把計劃恆常化,並加強計劃支援。
照顧者津貼的目標:
參考不同國家照顧者津貼的制度設計,照顧者津貼一般發揮以下作用:
- 肯定照顧者無酬勞動的社會貢獻;
- 補償因照顧出現的特別額外開支;
- 協助低收入照顧者應付基本生活需要,防止落入貧窮狀況;
- 補償照顧者為照顧付出的勞力,或因照顧而不能或減少就業的收入;
- 支援照顧者達到身心及個人生活的平衡。
照顧者津貼制度的內容
現時兩項試驗計劃,是以每月提供不少於80小時照顧的低收入護老者及殘疾人士照顧者為支援對象。當中護老者的照顧對象必須為經社署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評定為身體機能有中度或嚴重缺損,且現時並未有使用院舍服務的長者;殘疾人士照顧者的照顧對象則須之前曾輪候服務,現時並未有入住院舍的殘疾人士,才可申領。
受助人士可每月獲得$2,400照顧津貼1(本年度施政報告建議在有關計劃恆常化後,津貼額加至$3,000),此外,受助照顧者於每一期計劃最多可得到$1,000的培訓津貼,讓照顧者提昇他們的照顧技巧。